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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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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且Grade分级>1级(CTCAE,4.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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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咽功能障碍或胃肠功能损伤或胃肠疾病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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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性感染性疾病,活动性肝炎如甲型、乙型或丙型肝炎;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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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或治疗期间需伴随使用以下药物的患者:存在引起QTc间期延长和/或室性心动过速风险的药物;CYP3A4和CYP2C8的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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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本研究所治疗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疾病(例外情况包括:治愈且在研究入选前3年内没有复发的恶性肿瘤;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的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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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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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受损或是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入组前6 个月内包括任何以下内容: –心脑血管意外/卒中,短暂性脑缺血; –心肌梗死;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大于160mmHg或舒张压大于100mmHg);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学会分级 ≥ II);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包括QT c间期>450ms、安装起搏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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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纠正的低钾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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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有明显异常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角膜、结膜、眼底或晶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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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以下规定时间内患者接受了相关治疗: – 接受其它试验药物治疗≤4周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 – 4周内,接受大型手术,或抗肿瘤化学治疗,或免疫治疗; – 2周内进行了放疗,或使用抗肿瘤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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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有酒精和药物依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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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依从性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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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或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血清妊娠试验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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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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